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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届华交会江苏南通分团组展工作通知
2005-12-13 17:03  文章来源:南通市崇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参展企业:
第十六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“华交会”)将于2006年3月1日-3月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。现将江苏南通分团组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展览布局
第16届华交会共9个展馆,比上届增加了2个展馆。本届华交会改设专业展区,形成服装(6、7、8号馆)、家用纺织品(8、9号馆)、装饰礼品(1、2号馆)、日用消费品(3、4、5号馆)四大专业展区的格局。

二、 展区参展商品目录
服装展区:包含各类服装成衣、裘革皮及羽绒服装等;家用纺织品展区:包含家用纺织品、抽纱品、纺织原料面料等;装饰礼品展区:包含礼品、装饰品、玩具、编织品、园艺用品、钟表眼镜等;日用消费品展区:包含日用品、办公用品、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、陶瓷、器皿及餐厨用品、箱包、鞋帽、灯具灯饰等。

三、 组展工作安排
华交会已日渐成熟,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已成为我省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。为了把有限的华交会资源利用好,近年来,省厅不断推进华交会的改革,不断调整展区结构,优化参展企业和商品,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试点和探索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
本届华交会江苏交易团及南通分团的展位分配原则是:重点吸纳出口规模大、拥有知名品牌和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参展,重点吸收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参展,进一步提升我省华交会参展商品的档次,扶持地方特色集聚产业,扩大有出口潜力的民营企业的参展比例。新增摊位的分配原则是:积极实施品牌战略,努力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,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,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。具体方案如下:

(一) 分团原有基数不变
展区结构将根据华交会的展区划分原则,按商品分类在原有基数展位内进行调整分配。

(二)设立家纺品牌展示区
在上届华交会实行家纺集中特装展示试点的基础上,本届拟从家纺展区新增的摊位中,拿出一定数量的展位设立家纺品牌展示区,进行集中展示。列入“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、“2005-2006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、“中国名牌产品”的家纺企业,可直接申请进入品牌展区,只需通过分团上报申请数量。其它企业亦可提出申请,须上报申报材料,由分团按相应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(参照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的标准,见附件一),汇总后报省团审定,所有进入企业必须进行特装布展。每家企业省团部将分配2-4个展位,今后将实行动态管理,不占分团原有分配基数,展位位置优先安排。

(三)设立玻璃工艺品展示区
从装饰礼品展区新增的摊位中,拿出一定数量的展位设立玻璃工艺品展示区,专门用于扶持地方特色产品参展,请相关产业集聚度高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性高的分团积极推荐,上报申报材料(见附件二),由分团按相应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序,汇总后报省团审定。所有进入企业必须进行特装布展。每家企业省团部将分配1-4个展位,不占分团原有分配基数,展位位置优先安排。
其它地方特色产品,分团亦可向省团提出申请,在可能的范围内,省团将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。

(四)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
分团积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,原则上本届华交会分团的参展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更新率。
省市团将给予对当地经济有拉动作用、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新兴行业和产业一定的扶持。对2005年度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开拓国际市场重大活动的分团和企业,将优先考虑其参展要求。

以上申报材料请于12月14日前报送至我局(服务与技术贸处)。

鉴于第16届华会会组展方案涉及展馆扩大、展区变更的调整变化,时间较紧,务请各县(市)局及申报参展企业按本通知要求,抓紧落实参展事务,严格在时限内完成各项申报工作,逾期无法接受参展申请。  各家拟参展企业申报均需经企业注册地外经贸局审核推荐上报(原市属企业归崇川区),服装、家用纺织品、装饰礼品、日用消费品展区的申报,有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品牌候选材料(三个申请表及其它材料),尚不具备申报品牌展区条件的,可填写附件三申请登记表(详见南通对外贸易网WWW.FTNT.COM.CN服务与技术贸易-国际服务贸易或展览信息)。

联系电话:85539240、85831622、85883388
传真:85586425、85590868
联系人:张遵凌、闻圣华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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